日期: 2020-08-31 浏览量:279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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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老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
2.承担教学研究,指导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对我区教师继续教育。
3.承担组织和指导中小学校内、校外活动,负责学校各类安全工作及校园建设工作。
4.承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资助金,各类学生专项助学资金相关工作。
5.承担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相关工作。
6.承担开展各类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提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7.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缩微制品、数字资源等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
8.承担研究提出全区急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疾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疾病的实施方案,负责相关疾病的预防、控制、检测、报告等工作。
9.承担研究提出计划免疫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免疫接种、疫苗供应、使用、冷链管理和免疫效果评价,承担接种异常反应或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卫生监督及计划生育监督的综合执法工作。
11.承担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检验、健康教育指导等工作。
12.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协调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13.承担提供以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中心的妇幼健康服务,承担全区妇幼健康工作业务管理。
14.承担分析人口发展动态、人口信息采集、录入、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
15.承担全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的指导等相关工作。
16.建立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并录入省流动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省级集中,保证流动人口数据库的数据质量,做到信息及时变更。
17.及时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做好流出人员的管理服务登记工作,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国家规定项目的免费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和计划生育手术服务。
18.开展针对流动人口特点的技术服务和宣传咨询活动;流动人口的经费管理。
19.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联系、协调和组织老年人权益保障和服务等职能。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综合部、财务部、教育服务部、社会服务部、人口保健服务部、疾控监督部、老龄工作站。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老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
2.承担教学研究,指导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对我区教师继续教育。
3.承担组织和指导中小学校内、校外活动,负责学校各类安全工作及校园建设工作。
4.承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资助金,各类学生专项助学资金相关工作。
5.承担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相关工作。
6.承担开展各类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提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7.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缩微制品、数字资源等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
8.承担研究提出全区急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疾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疾病的实施方案,负责相关疾病的预防、控制、检测、报告等工作。
9.承担研究提出计划免疫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免疫接种、疫苗供应、使用、冷链管理和免疫效果评价,承担接种异常反应或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卫生监督及计划生育监督的综合执法工作。
11.承担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检验、健康教育指导等工作。
12.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协调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13.承担提供以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中心的妇幼健康服务,承担全区妇幼健康工作业务管理。
14.承担分析人口发展动态、人口信息采集、录入、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
15.承担全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的指导等相关工作。
16.建立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并录入省流动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省级集中,保证流动人口数据库的数据质量,做到信息及时变更。
17.及时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做好流出人员的管理服务登记工作,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国家规定项目的免费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和计划生育手术服务。
18.开展针对流动人口特点的技术服务和宣传咨询活动;流动人口的经费管理。
19.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联系、协调和组织老年人权益保障和服务等职能。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综合部、财务部、教育服务部、社会服务部、人口保健服务部、疾控监督部、老龄工作站.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不包括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附表.xlsx
第三部分 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47.6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47.6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7.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643.01万元,增长158.89%,主要原因:工资保险类增长,财政补发历史拖欠工资款。
(二)支出总计1046.2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46.2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6.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641.54万元,增长158.53%,主要原因:工资保险类增长,财政补发历史拖欠工资款。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48万元
主要是本年退休人员补发拖欠工资和个人补缴保险费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长1.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退休人员补发拖欠工资和个人补缴保险费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41.54万元,增长158.53%,主要原因工资保险类增长,财政补发历史拖欠工资款。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6.2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7.95万元;教育支出17.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7.9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67.95万元,主要是工资保运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767.95万元,主要是工资保运转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05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28.21万元,主要是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59万元。
(4)死亡抚恤支出4.2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5.02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45.02万元,主要是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0万元。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80.63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80.63万元,主要是单位公积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7.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7.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中心人员全部派驻到。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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