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沈俊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 2025-07-24 浏览量:83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阜太政发〔2025〕7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区政府决定:

沈俊敏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林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靖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海艳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帅同志任红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婷同志任高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季旭同志其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于丽颖同志其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乐同志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黎黎同志其孙家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太平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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