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7-24 浏览量:83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太政发〔2025〕7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区政府决定:
沈俊敏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姜 林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 靖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海艳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侯 帅同志任红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婷同志任高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季旭同志其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于丽颖同志其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乐同志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黎黎同志其孙家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太平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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