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启智学校2015年部门决算

日期: 2015-04-03 浏览量:72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太平区启智学校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教育教学职能

针对我区8―18周岁的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及其它情绪、行为、语言等有障碍的或有特殊教学需要的学生。用“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开展教育教学,以德育为先导,以教学为主阵地,开发学生的智力,矫正身心缺陷,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的生存能力,促使他们自理生活、融入社会。

2、康复训练职能

建立医学康复与特殊教育结合的综合康复体系,应用感觉统和训练、语言认知、音乐治疗、心理康复、学科学习等现代化的康复技术设备,对智力残疾学生进行系统的个别化训练与康复治疗,达到矫治、康复和教育的目的。

3、指导职能

发挥特教中心的指导职能,为我区有随班就读工作的学校、教师提供培训、指导和学生的教育康复工作。

   4、负责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并积极筹措资  金,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阜新市太平区启智学校校长办公室

2、阜新市太平区启智学校后勤室

第二部分 太平区启智学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太平区启智学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25.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25.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2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5.8万元,主要是学生生活补贴等。

(二)支出总计207.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5.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4万元。

2.项目支出3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桌椅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3.2万元

主要是2015省财政拨给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生活补助,拨付到位12月份,临近学生放假原因形成的结余,全区教育户存款利息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太平区启智学校2015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4万元,项目支出6.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7.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20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万元。

1. 教育支出201.4万元,包括

其:特殊教育支出201.4,主要用于特殊教育方面支出.

2. 住房保障支出6.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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