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太平区民政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

日期: 2026-01-20 浏览量:28 来源:太平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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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阜新市太平区民政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

  (二)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承担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

  (三)负责依法对区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

  (四)负责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区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五)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工作,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审定发放工作、负责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

  (六)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指导婚姻、殡葬管理工作。

  (七)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并协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协调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工作。

  (九)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太平区民政局内设科室工作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局内财务管理、人事劳资(固定资产)、文字综合、文件归档、政务信息、后勤保障、考勤监督、会议等办公室工作。

  (二)社会救助科室。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承担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

  (三)基层政权科室。负责全区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的登记管理、年检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科室。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级殡葬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特困供养、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两项补贴、儿童福利、90周岁高龄及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补贴发放等工作;负责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区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五)婚姻登记站。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二、机构设置

  纳入阜新市太平区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市太平区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5403.3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03.3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0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0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5403.3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53.85万元;

  2.项目支出5349.52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0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6个,涉及资金5349.52万元。

  2026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127.83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新增80-89岁高龄津贴预算。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6年,阜新市太平区民政局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阜新市太平区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工会经费和差旅费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阜新市太平区民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具体为货物0.00万元,服务0.00万元,工程0.0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0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0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6年,0.00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5

2026

合计

0

0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0

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阜新市太平区民政局2026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太平区民政局2026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6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6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6个,涉及资金5349.52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6年阜新市太平区民政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件:2026年阜新市太平区民政局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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