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1-15 浏览量:93 来源:太平区商务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年综合利用200万吨冶金固废再生超纯、高纯有色金属生产基地(绿电消纳)及金属研究院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网络连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s04JTtHkDWlxcCyjl6UeA?pwd=rs1h
提取码: rs1h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现场查询,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4楼西侧办公室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可通过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
邮寄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4楼西侧办公室
电话:15886725080 龚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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