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5-18 浏览量:274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太政办发〔2024〕9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经区政府同意,将《太平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平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做好我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以及国家、省、市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近年来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成灾规律和2024年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趋势预测,制定本方案。
太平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根据最新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成果显示,太平区已调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7处。
2023年全区未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未造成人员伤亡。
汛期东北冷涡活跃,受其影响,我区极端气候事件可能发生,暴雨洪涝、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冰雹等气象灾害风险较高,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加强防范,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初步预测2024年全区地质灾害总体趋势与常年相比基本相当,地质灾害高发时段和分布空间也与常年基本一致,全区主要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为滑坡、崩塌、地面塌陷。要特别注意6—9月汛期局地强降雨诱发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和人类工程活动引起的地质灾害,非汛期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接近常年,但应注意春季冻融期引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
我区常见的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太平区矿山比重大,许多矿山服务年限较长,发生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的几率较大,突发性强。
1.海州露天煤矿南帮滑坡灾害区。海州露天矿1953年投产以来,在矿山生产过程中,发生过一系列地质灾害:滑坡、地面塌陷变形等。给露天矿本身和周边的企业、建筑物等带来一系列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南帮边坡滑坡,已发生多次。地面部分工业设施和建筑物受边坡变形影响,破坏严重。目前在南帮还有大量的残煤自燃,对阜新市区及周边地区的空气质量有极大的影响。
2.海州露天矿国家矿山公园到原海州露天矿调度室。该处隐患点距离露天矿北帮边坡较近,目前矿山公园博物馆、纪念碑、海州露天矿原调度室均不同程度出现墙壁裂缝、地面沉陷变形等情况,其中矿山公园博物馆外墙出现过3-4厘米裂缝,矿山公园内也出现多处塌坑,原海州矿调度室前方地面下沉近一米多。近些年矿山公园治理办公室对矿山公园博物馆、纪念碑、公园内道路、院内塌坑进行了局部修复,但仍有部分道路有沉陷情况。进入汛期后应注意观察,加强防范。
3.海州露天矿国家矿山公园东侧环坑公路地面塌陷。2016年9月27日早6点左右,矿山公园环坑公路东井路段发生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塌陷路段长约130米,宽8-10米,塌陷深度约3-5米,当时未造成人员伤亡。2017年将该路面修复,修复后该路面每年还继续下沉,目前仍然存在安全隐患,进入汛期后应注意观察,加强防范。
4.高德街道南小井社区。该社区在2015年3月20日一居民住宅院内出现一直径约1.5米,内径约2.5米,近似圆形的塌陷坑,(该户居民已被区政府成功动迁)。2016年7月29日该社区地面又出现两处塌坑,一处距离公路约2米,塌坑直径约4米,深度约5-6米。距离塌坑西侧还有一处塌坑,直径约3米,深3米,离居民住宅约2米远(该户居民已被区政府动迁)。2022年7月该社区又出现一个直径约1.5米,深约3米的塌坑。由于该区域处于老旧巷道采空区,极易再次出现地面塌陷情况,目前即将进入汛期,应将该区域做为重点防护区域,注意加强防范。
5.安顺煤矿露天采坑南侧潜在崩塌区。该区域岩性为粉质粘土,稍松,裂隙发育,坡度近75度,如遇强降雨或是顶部加载、振动,均可发生崩塌灾害,进入汛期后,过往运输车辆及行人、坑内开采作业人员应避离该区域。
6.太平区孙家湾西沟社区矸石山潜在滑坡。矸石山高约70米,北坡坡脚近40度,曾于1983年及1985年发生滑坡灾害,当时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由于其坡度较陡,堆积层物质松散,遇强降雨、地震、坡前开挖等自然及人为因素造成坡体前缘滑坡,对经过此处的行人及车辆构成威胁,易形成滑坡灾害,应注意避让。
7.水泉镇长哈达四组地面塌陷区。该沉陷区是日伪时期留下的地下采空区,由于地面沉陷已使该村270户、1080间房屋墙体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200亩耕地减产,目前已被列为沉陷区,部分居民已经搬迁。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情况密切相关,区域强降雨、台风暴雨和局部暴雨是地质灾害主要诱发因素。每年7—8月是我区地质灾害高发期,特别是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为最易发时段。其中气象部门预报台风、短时强降雨的时段是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时段;汛期内日降雨量大于50mm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大于100mm的时段是重点防范期中的重中之重,重点防范强降雨诱发群发型泥石流、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其他非地质灾害高发期,如遇台风或短时强降水,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需加强对5月、6月、9月等非地质灾害高发期的防范,尤其是要加强对强降雨过程时段或小时强降雨过程时段的防范。另外,春季冰雪冻融也易引发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应作为地质灾害非汛期时段的重点防范期。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完善逐级负责制,把责任落实到点到岗到人。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健全分工协作,强化防灾行业监管
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落实“谁引发、谁治理”的刚性要求,按照本级地质灾害指挥机构职责分工,健全地质灾害分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行业优势,增强防灾减灾效果。自然资源、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形成防灾合力。自然资源部门要协调教育、住建、交通、水利、文旅、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履职尽责,强化行业监管责任。
(三)加强地灾预警,提升灾害预防能力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汛前逐一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责任人、监测人、预警人等信息,及时更新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住建、水利、交通、教育、电力、文旅广电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汛前和汛期加强对城乡基础设施、水库周边、河道岸坡、公路沿线、校舍周边、电力设施、旅游景区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并上报区政府。
(四)增强应对能力,开展地灾宣传培训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群众防灾、自救、互救意识和本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采取板报标语、宣传图册等群众形式,大力宣传地灾应急防治基本知识,达到让广大干部群众“懂得了,记得牢,用的上”的效果。
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工作,全方位培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
自然资源部门要严格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切实做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活动加剧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逐步推进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地质灾害防治配套工程“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原则。
1.坚持“三查”制度
各部门必须建立“三查”(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汛前进行全面排查,了解基本情况和潜在危害,提出防治措施;汛期对重点地区、危险区及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了解其基本情况、潜在危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在汛后进行核查,了解防治措施完成情况及新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和数量,以及造成的损失情况等。
2.加强汛期值班值守
汛期各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细化领导带班、专人值守保障措施。值班人员认真接听各地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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