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业场地补贴资金的公示

日期: 2024-07-30 浏览量:571 来源:太平区人社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根据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新市财政局、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业场地补贴工作的通知》(阜人社函发[2023]63号)及《关于开展创业场地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创业人员崔志鹏(身份证号:21092119******8410),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阜新市太平区兴顺达洗车店,经审核符合创业场地补贴条件,申请场地补贴7561元,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向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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