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6-27 浏览量:107 来源:太平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指导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20〕10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4〕257号)要求,经镇申报,区审核,同意拨付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5万元、区级配套资金5万元)用于2024年度“水泉镇农村垃圾治理公益设施项目”。
特此公告。
中共太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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