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1-18 浏览量:125 来源:太平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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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委宣传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十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委宣传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太平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合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太平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合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区委统一安排,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统筹协调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具体安排,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查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统筹指导协调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新闻出版业管理政策合法律法规,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出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区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全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2、负责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放映等工作,指导协调协调全区重大电影活动,全区对等交流互办电影展映活动的管理。区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区政府部门和街镇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业方面的工作,组织开展新闻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人权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涉及西藏、新疆及反邪教等方面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指导协调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推动网络阵地建设、网络社会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主题宣讲,对全区党员干部群众进行经常性的形势政策教育工作。
3、承担区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区委、区政府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4、拟订全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区对外宣传工作方案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
中共阜新市太平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区新闻出版局)内设机构太平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政治动员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阜新市太平区委宣传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阜新市太平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区新闻出版局)
2、太平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政治动员办公室。
二、阜新市太平区委宣传部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阜新市太平区委宣传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太平区委宣传部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太平区委宣传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太平区委宣传部2024年收支总预算92.05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35.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3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41.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减少0.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03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太平区委宣传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太平区委宣传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太平区委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39万元。
(四)阜新市太平区委宣传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太平区委宣传部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阜新市太平区委宣传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共涉及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等支出,涉及资金42.05万元。公用经费类党报、党刊及宣传事物经费项目类支出,涉及资金50万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宣传部执行力和宣传力。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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