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太平区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4-01-16 浏览量:112 来源:太平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民政局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十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太平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2承担依法对区本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区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区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承担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

4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区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6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工作,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审定发放工作、负责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指导婚姻、殡葬管理工作。

8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太平区民政局内设科室工作职责

1、综合办公室。负责局内财务管理、人事劳资(固定资产)、文字综合、文件归档、政务信息、后勤保障、考勤监督、会议等办公室工作。

2社会救助科室。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承担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

3基层政权科室。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扫黑除恶和慈善工作。负责全区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的登记管理、年检等工作。

4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科室。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级殡葬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特困供养、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两项补贴、儿童福利、90周岁高龄及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补贴发放等工作;负责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区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5婚姻登记站。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二)机构设置

党建、办公室、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科婚姻登记站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太平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太平民政局机关。

二、阜新市太平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2024年阜新市太平区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三、阜新市太平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太平民政局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太平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太平民政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4979.9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4921.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21.4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4921.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920.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0.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82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太平民政局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4“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太平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太平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92万元。

四)阜新市太平民政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太平民政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民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共涉及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支出等3个支出,涉及资金56.9万元涉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3项目支出,涉及资金4923.00万元今后我们将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民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24年阜新市太平区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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