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3-08-25 浏览量:149 来源:太平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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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老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

(二)承担教学研究,指导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对我区教师继续教育。

(三)承担组织和指导中小学校内、校外活动,负责学校各类安全工作及校园建设工作。

(四)承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资助金,各类学生专项助学资金相关工作。

(五)承担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相关工作。

(六)承担开展各类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提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七)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缩微制品、数字资源等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

(八)承担研究提出全区急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疾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疾病的实施方案,负责相关疾病的预防、控制、检测、报告等工作。

(九)承担研究提出计划免疫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免疫接种、疫苗供应、使用、冷链管理和免疫效果评价,承担接种异常反应或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卫生监督及计划生育监督的综合执法工作。

(十一)承担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检验、健康教育指导等工作。

(十二)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协调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十三)承担提供以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中心的妇幼健康服务,承担全区妇幼健康工作业务管理。

(十四)承担分析人口发展动态、人口信息采集、录入、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

(十五)承担全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的指导等相关工作。

(十六)建立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并录入省流动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省级集中,保证流动人口数据库的数据质量,做到信息及时变更。

(十七)及时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做好流出人员的管理服务登记工作,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国家规定项目的免费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和计划生育手术服务。

(十八)开展针对流动人口特点的技术服务和宣传咨询活动;流动人口的经费管理。

(十九)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联系、协调和组织老年人权益保障和服务等职能。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205.8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04.0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4.0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7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14%。主要是为退休人员补发工资数和个人补缴保险费。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31.64万元,降低9.84%,主要原因:上年度代发工资人员调整到原单位发放工资,人员减少。

(二)支出总计1204.2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04.2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80.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37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31.5万元,降低9.84%,主要原因:上年度代发工资人员调整到原单位发放工资,人员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58万元。

主要是退休人员补发工资和补缴保险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0.15万元,降低8.67%,主要原因:支付了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4.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1.5万元,降低9.84%,主要原因:上年度代发工资人员调整到原单位发放工资,人员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2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2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4.2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865.19万元占71.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02万元占15.78%,卫生健康支出58.12万元占4.83%、住房保障收入90.92万元占7.55%。

1教育支出86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02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20.71万元,主要是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2.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调整工资。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和基数调整。

(3)伤残抚恤支出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基数调整。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和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58.12万元,具体包括:事业单位医疗58.12万元,主要是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和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90.92万元,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90.92万元,主要是单位公积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6.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和基数调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决算数都为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决算数都为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决算数都为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决算数都为0。公务用车购置与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4.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4.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32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326.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78.15分。

组织对0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平均分0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单位“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等1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32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326.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总分78.15分。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在2022年度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救助的其他支出。

23.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指出。

24.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的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xls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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