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太平区委政务保障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3-08-25 浏览量:117 来源:太平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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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委政务保障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阜新市太平区委政务保障中心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委政务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委、群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

(2)负责为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委办、群团部门提供辅助性服务工作,承担党群服务保障职能。

(3)负责为区人大、区政协提供服务、保障、支撑等工作;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4)负责宣传思想文化、精神文明建设相关服务工作,承担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创城办)提供服务工作。

(5)负责全区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平台、网络等运行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为机关党工委、区委督查室提供服务,服务好区委督查考核工作。做好机构编制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为区委办提供支持保障工作。承担地方史志编纂、区委重要紧急信息、日常信息报送工作。

(8)负责为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机关提供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接受各群团机关的业务指导。协调做好关心下一代服务工作。

(9)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10)完成中共阜新市太平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太平区委政务保障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 保障阜新市太平区委政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66.9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66.9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6.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53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人员调整。

(二)支出总计266.9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6.9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1.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4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5.53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人员调整。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3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人员调整。与预算公开金额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9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19万元,占7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15万元,占13.5%;卫生健康支出10.99万元,占4.1%;住房保障支出23.67万元,占8.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19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96.1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5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0.95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20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3)死亡抚恤支出6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0.99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10.43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0.56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3.67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3.67万元,主要是公积金缴费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决算数都为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决算数都为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决算数都为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决算数都为0。公务用车购置与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8.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8.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28.41万元,自评平均分84.98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一级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0.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2.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5.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7.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委政务保障中心.XLS..xls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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