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

日期: 2023-08-25 浏览量:204 来源:太平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

(二)负责贯彻落实全区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开展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

(四)负责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负责公共就业服务岗位管理的服务工作。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

(五)负责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为人才提供咨询服务、人才信息网络服务等。掌握全区人才状况,建立和完善人才信息库,做好人才流动的登记、推荐和交流工作,传递人才信息等工作。

(六)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和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及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全区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经办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结算工作。负责全区困难企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管理、基金管理和待遇支付等工作。

(八)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授权的其他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依法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九)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完成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太平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阜新市太平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141.9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141.9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41.9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150.35万元,增长217.71%

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在2022年度新增合同人员及平台人员,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4141.9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711.4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5.4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08.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1430.4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4.54%。主要包括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双拥人员经费、残疾人生活补贴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150.35万元,增长217.71%,主要原因:本单位在2022年度新增合同人员及平台人员,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41.92万元,其中:2711.48万元,项目支出1430.4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50.35万元,提高218%,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的本单位新增合同人员及平台人员,导致本单位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9.2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93.5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49.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1.9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1.63万元,占99.03%;卫生健康支出15.07万元,占0.36%;住房保障支出25.22万元,占0.6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1.63万元,具体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101.63万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合同制补贴及平台人员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9.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单位有新入职员工、保险调增及合同制人员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5.07万元,具体包括:

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5.07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单位有人员调出及退休。

4.住房保障支出25.22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5.2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单位有人员调出及退休。

5.其他支出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决算数都为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决算数都为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决算数都为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决算数都为0。公务用车购置与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1.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11.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320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20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4.17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204.7万元,自评平均分94.17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经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320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20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5个项目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目标。

2.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xls

第五部分   附件

微信图片_20230912103831.png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