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3-08-25 浏览量:201 来源:太平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区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区人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执行就业发展规划,执行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负责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资格认定、推荐上岗、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协调选拔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指导全区失业经办机构业务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区级统筹政策,贯彻落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负责参加区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领取养老金条件审核和基本养老金调整,负责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相关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待遇审批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死亡、遗属费及因公致残人员护理费,待遇审核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职称推荐、评审、聘任、聘后管理、等级岗位考核等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八)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九)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阜新市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110.8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10.8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0.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3297.92万元,降低74.8%,主要原因:在2022年度的本单位公益岗人员数量减少,导致本单位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1110.8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7.3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7万元。

2.项目支出1003.5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 90.3%。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3333.82万元,降低75%,主要原因:在2022年度的本单位公益岗人员数量减少,导致本单位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年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33万元,项目支出1003.5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33.82万元,降低75%,主要原因:2022年度的本单位公益岗人员数量减少,导致本单位支出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0.8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6.84万元,占98.74%;卫生健康支出5.14万元,占0.46%;住房保障支出2.88万元,占0.26%;其他支出6万元,占0.5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6.84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96.84万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7.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公益岗人员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5.14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14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2.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

4.住房保障支出2.88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8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单位有人员调出。

5.其他支出6万元,主要是优秀人才安家补助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用于优秀人才安家补助。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决算都为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决算数都为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决算数都为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决算数都为0。公务用车购置与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8.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90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90.3%,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0.3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902.6万元,自评平均分90.3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90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0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2个项目均保质保量完成。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

附件

微信图片_20230828095221.png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