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

日期: 2023-08-22 浏览量:149 来源:太平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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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三)负责做好辖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会同区民政部门及街道对分配的廉租、公租住房实施动态管理。对符合租赁住房补贴的个人,按季发放租金补贴。

(四)负责完成太平区年度保障计划,逐步由最低收入家庭向低收入家庭扩大住房保障范围。

(五)负责全区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初审,以及全区建筑业统计和运行管理及综合分析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及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七)负责对城区中道路清扫、保洁和居民垃圾清运管理,并对其完成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辖区内街巷路的树木栽植、修剪、养护进行管理,林政监察。

(八)负责棚户区改造后续工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九)负责协助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完成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 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7782.4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636.8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36.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3145.6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68%。主要是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债券资金)。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983.44万元,降低39%,主要原因:一是工程项目业务减少。

(二)支出总计6475.7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60.2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5.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万元。

2.项目支出5615.5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7%。主要包括老旧小区改造、疫情防控、供排水、矸子山赔偿款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6533.5万元,降低50%,主要原因:一是工程项目业务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306.64万元。

主要是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债券资金)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838.96万元,降低58%,主要原因:一是支付项目工程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7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26万元,项目支出5615.5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533.5万元,降低50%,主要原因:一是老旧小区改造;二是供排水供热管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等。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1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5%,无年初项目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6.8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37万元,占3.2%;卫生健康支出42.17万元,占0.9%;城乡社区支出3580.41万元,占77.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14.85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498.04万元,占10.8%;其他支出353.99万元,占7.6%。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37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5.99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2%。

(2)死亡抚恤支出31.38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42.17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42.17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0%

3.城乡社区支出3580.41万元。具体包括:

(1)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26.26万元。

(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3354.15万元。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14.85万元,具体包括:

(1)自然资源事务14.8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498.04万元,具体包括:

(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保障支出443.40万元。

(2)住房改革支出54.64万元,

6. 其他支出353.9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和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8.96万元,包括: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838.9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决算数都为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决算数都为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决算数都为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决算数都为0。公务用车购置与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0.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4.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5.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万元,比上年减少59.32万元,降低79.38%,主要原因是环卫购买专用材料及劳务费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垃圾清运;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04.16万元,自评平均分90.58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表

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服务中心.xls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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