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市场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日期: 2023-01-18 浏览量:154 来源:太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太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阜太市监听告字〔2023001

阜新市阜诚玛瑙玉器加工厂等20家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自行停业连续超过六个月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阜新市阜诚玛瑙玉器加工厂等20家公司登记的经营住所不存在 或无经营迹象,当事人2021年、2022年连续两个年度以上(含两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并在税务机关或连续6个月以上未报税、或已经注销超过6个月、或从未纳入税务登记管理,证明阜新市阜诚玛瑙玉器加工厂等20家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成立后无正当理 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事实成立。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拟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 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陈嘉宝温景辉   联系电话:   2431315    

联系地址:  太平区太平西街5号                                    

太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0二一十八


     附件:阜太市监听告字〔2023〕001号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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