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1-16 浏览量:275 来源:太平区商务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十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利用外资规划、目标和政策;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有关统计、监督和绩效考评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制定全区招商引资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招商引资项目运行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提供有关咨询和跟踪服务;负责合作项目的信息通报;研究国内外投资流向和动态;负责拟订参加各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商品展销和展会工作规划,指导推动太平区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指导推动太平特色商品拓展国内外市场。
3、负责全区招商信息资源统一调配,收集和发布招商引资信息,建立项目信息源资料库及项目库,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全区招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负责对项目信息源资料库及项目库资源进行动态管理。
4、健全完善招商引资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及有关项目建设;协调我区招商网络、渠道(包括招商顾问和联络员)的联络和管理;负责指导区政府有关部门招商引资业务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调度各有关部门与招商直接有关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的政策解释、咨询服务和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全区经济合作工作;协调组织我区参加外省、市的区域合作和经贸合作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与境内外经济合作机构、投资机构、知名企业、行业协会、金融组织的联络与合作;负责同我区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的地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企业联络协调服务工作。
6、根据国家有关对口援疆的工作方针、政策,承担我区对口援疆的日常工作。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阜新市太平区招商工作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2022年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机关
二、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62.7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137.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7.9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92.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54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
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三)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2.7万元。
(四)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太平区商务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商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共涉及基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2个支出,涉及资金62.7万元;今后我们将继续做好绩效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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