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11-25 浏览量:411 来源:太平区教育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根据阜新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2年太平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区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均能按时就近入学,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
以适龄人口户籍为基础,结合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划分招生范围。招生范围根据学校现有布局规模,根据适龄学生分布人数、学校办学条件、当地交通状况等因素,既考虑到相对就近,合理划分,又兼顾学校班额(原则上小学不超过40人、初中不超过45人,积极推进小班化教学)的相对均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及招生范围等适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接受市区纪监部门和广大群众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招生计划
依据区属小学六年级学生人数确定区属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依据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太平区户籍人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6周岁随迁子女确定区属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我区不设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定学校。
四、工作措施
1.报名资格
小学:太平区辖区内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当天)。
初中:太平区辖区内应届小学毕业生。
2.招生范围
(1)小学。太平区户籍居民子女。由各小学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招生计划并具体实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原则上满足本学区入学需求的前提下,学校招生计划数未满,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就近入学。
(2)初中。太平区户籍居民子女。根据区教育局对区属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家庭住址调查统计后,按照学位数量,由区教育局制定招生方案,各校结合本校实际,具体实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原则上满足本学区入学需求的前提下,学校招生计划数未满,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就近入学。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系指在太平区辖区内工作,户籍为外省、市或户籍为阜新市阜蒙县和彰武县,在我区内合法居住的务工人员。
(4)“招商引资子女”符合招商引资政策开办企业、经商、从事生产劳动等,并能出具有效证照的非太平区户籍居民子女,需提供太平区招商局开具的证明材料。按照《太平区招商引资若干规定》(区委办发[2022] 2号)执行。
3.招生办法
(1)区属小学一年级根据招生批次依次安排入学。
(2)区属初中七年级招生范围由按历年沿袭学区进行统一划分,并提前公示。区属初中七年级学生名单划分后将按均衡分班结果分发给各初中,由区属各初中公布七年级招生结果。
(3)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包含: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②与售楼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有公证书);③拆迁合同附带门牌证。
4.招生政策
(1)家长所持证件必须合法有效,如发现伪造证件,将取消报名资格,产生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2)学校不能兼报,如发生兼报情况,按照第一次报名学校确定招生范围。
(3)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两套或两套以上固定房产,原则上按与户籍地一致的房产确定招生范围。
(4)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入学,根据人民法院或民政部门判定的法定监护人户口和房产在招生范围内所在地确定其入学学校。
太平区教育局
202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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