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7-01 浏览量:155 来源:太平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依据《关于尽快落实2022年度省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及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下达指标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将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5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6万元,区级配套5万元。)已拨付至区农业农村局。经逐级请示、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同意将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98万元(中央衔接资金:8.98万元、省级衔接资金:26万元)拨付水泉镇用于水泉镇塔子沟村暖棚项目。
现予以公告。
附件:2022年太平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分配表
太平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2022年太平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分配表
序号 | 项目地点 | 项目类型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补助标准 (万元) | 项目预算总投资 (万元) | 资金来源 | 金额 | 项目周期 | 收益人数 (人) | 预期效益 | 带贫减贫机制 |
1 | 水泉镇塔子沟村 | 产业项目 | 暖棚 | 塔子沟村暖棚项目 | 34.98 | 34.98 | 中央财政资金 | 8.98 | 5年 | 205 | 确保脱贫人口212人脱贫成果稳固。 | 通过产业帮扶持续巩固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人均收入达到省级监测标准。 |
省级财政资金 | 26 |
主办单位: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1号 邮编:123003 Email:zfb6539607@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402210922号
辽ICP备2020013907号 网站标识码:2109040001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327118 网站举报邮箱:zfb65396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