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水泉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决算

日期: 2022-09-09 浏览量:259 来源:水泉镇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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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太平区水泉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水泉镇政府下设五个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产业发展办公室、生态环保办公室、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办公室。

1、宣传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路线。负责本镇党政方面的全面工作,按照党委会议决议安排部署工作,并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做好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调研工作。

2、负责管理财政收入支出情况。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决算。强农惠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对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3、贯彻落实关于经济发展工作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乡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发展辖区企业,积极扶持规模企业及特色行业的发展。

4、主要负责生态环保,污染防治、环境整治、垃圾分类,扎实做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5、负责农业、文化、计生、卫生、城乡公共设施建设、解决突出的社会治安和重大疑难纠纷问题,做好社会稳定和信访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太平区水泉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 太平区水泉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070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70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0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7913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一是税收收入增加;二是上级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1070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0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4万元,资本性支出29万元。

2.项目支出97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0.6%。主要包括对企业补助、一事一议道路工程、对环境卫生方面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7913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一是企业扶持资金增加;二是由于创建文明城市费用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万元,项目支出970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913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一是企业扶持资金增加;二是创建文明城市费用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7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9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0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5万元,占6.77%;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万元,占2.45%;卫生健康支出108万元,占1%;城乡社区支出214万元,占2%;农林水支出826万元,占7.7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523万元,79.62%;住房保障支出37万元,占0.3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4.83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4.8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调整基数。

2.公共安全支出9.84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9.8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和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压减办公经费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08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6.61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2)社会福利支出225.47万元,主要是对公益公墓建设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108.23万元,具体包括: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5.27万元,主要是对水泉医院的支出。

(2)公共卫生支出45.87万元,主要是对水泉防保所的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7.09万元,主要是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213.82万元,具体包括:

(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13.82万元,主要是清理垃圾等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37.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创建文明城市费用的增加。

6.农林水支出826.03万元,具体包括:

(1)农业农村支出182.03万元,主要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水利支出15.45万元,主要是水利工程建设支出。

(3)农村综合改革628.55万元,主要是对村级一事一议工程、村级运转经费及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方面的支出。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523.21万元,具体包括: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8523.21万元,主要是对企业扶持资金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6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对企业扶持资金的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37.05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37.05万元,主要是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5.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修理加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4.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1.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72.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83万元,比上年减少13.89万元,降低4.8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绩效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太平区水泉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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