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8-30 浏览量:259 来源:中国共产党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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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全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区委、区工商业联合会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过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7、参与拟订、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8、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协调处理民族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民族宗教领域应急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强化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加强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做好全区少数民族地区扶贫攻坚工作。
9、开展港澳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海外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调研。
10、贯彻执行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区委、区政府对台工作要求,提出对台工作、涉台事务相关政策性意见。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区各部门对台工作,促进我区与台湾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体育等领域交流合作,负责对台宣传、涉台教育、涉台新闻报道,联系台湾上层重点人士,依法维护台胞合法权益,处理涉台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
11、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关于侨务工作的决定,调查研究太平有关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等工作,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合法权利和利益。
12、指导镇党委、街党(工)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委教育工委等党委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指导区工商业联合会工作。代管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13、负责全区统战系统的实绩考核工作。承担区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4、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太平区委统战部行政编制4名。设部长1名,由区委领导同志兼任;副部长3名,其中1名为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正科级,1名兼任区工商联党组书记、正科级,1名兼任太平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局长、太平区侨务办公室主任。
二、太平区委统战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太平区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1.7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1.7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7.38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工资福利类办公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91.7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6.2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4万元,资本性支出0.9万元。
2.项目支出35.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9%。主要包括统战事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5.59万元,增长38.7%,主要原因:工资增长、办公及项目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5万元,项目支出35.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59万元,增长38.7%,主要原因:工资增长、办公及项目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补发工资。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补发工资。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1.7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55万元,占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1万元,占9%;卫生健康支出3.33万元,占4%;农林水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6万元,占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5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41.06万元,主要是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万元,主要是办公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2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72万元,主要是工资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33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3.33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4.农林水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3.56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3.56万元,主要是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中国共产党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4万元,比2020年增加8.58万元,增加241%,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及政协换届工作办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中国共产党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91.7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平均分99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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