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2-01-19 浏览量:506 来源:人社局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要求,现将区人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和发布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增强政务公开主动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公开了相关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方便群众办事。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等相关科室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负责各自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促落实,为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健全制度,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

结合自身实际,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基础上,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了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公开范围、公开方式、操作流程和保密审查等程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送交、工作规程等具体工作进行了规范。

    (三)加大宣传力度,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依托综合服务大厅、LED宣传屏等平台,以提高服务水平、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为载体,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服务大厅的滚动屏幕轮番播出业务相关的《办事指南》及新出台的政策等;印制就业、社保等政策法规宣传资料,放在大厅业务窗口,供办事群众翻阅和了解,提高人社政策知晓率;将办理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待遇业务需要出具的手续整理粘贴在业务经办窗口告知群众等等,及时向社会公开业务的经办流程和所需材料,不让前来办事的群众跑冤枉路。同时,强化网络公开。重点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维权仲裁等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在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通过信息公开,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人社工作和职能,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宣传了人社工作。 

(四)信息公开情况 

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太平区人社局2021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主动公开信息中,通过市、区网站公开7条,太平时讯公开12条,太平政讯11条。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对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了公开,随工作进行,及时在市、区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工作动态信息。其中,公共服务信息中就业创业信息数19条、社会保障信息数31条、维权仲裁信息8条、人事人才信息数4条;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证行政权力信息及时更新,在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中公开了本级行政职权权责目录。

(五)监督保障

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5月15日,区人社局按区政府《“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要求,以“深入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助力‘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专项行动落实落地”为主题,结合人社局工作,全面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

以宪法宣传日为契机,在大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举办了冬季根治欠薪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现场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宣传彩页200余份、宣传手册56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劳动者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认识,有效提高了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四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使群众更多了解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二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三是结合绩效考评机制,采取措施督促局属各单位及时报送及发布本单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四是着眼于便民利民,增加信息公开渠道。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努力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五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机制、协调机制等方面进行规范,使信息公开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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