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11-05 浏览量:176 来源:太平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和2021年阜新市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结合县区实际,制定本年度乡村振兴工作目标任务。
一、工作任务目标
(一)抓好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
1.做好春耕备耕工作,稳定粮食生产,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38万亩,粮食产量约束性指标达0.1亿斤;
2.加快推进种植结构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新建设施农业0.02万亩;
3.加快生猪恢复,保障“菜篮子”供应,猪、牛、羊、禽存栏量分别达到2.2万头、0.031万头、0.4万只和18万只,出栏量分别达到2.3万头、0.02万头、0.3万只和17万只,肉、蛋产量达到0.2万吨、0.18万吨。
(二)加快发展乡村产业
4.新开工农业农村领域项目完成投资3.12亿元。
(三)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
5.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村1个,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500座;
6.完成农村公路维修改造2公里;
7.完成学前资助0.1万元,义务教育资助70万元;
8.行政村团组织换届工作完成率100%,团组织参与乡村振兴行动参与率达到80%。
(四)农村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
9.完成景区质量提升工程3个,引领乡村产业升级。
(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0.争取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万元;
11.持续稳定运行现有产业扶贫项目2个;
12.确保已脱贫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22人。
(六)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13.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党委系统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区委书记至少撰写1篇乡村振兴文章发表在新闻媒体;
14.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年底前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设置情况(包含正式文件及人员变动情况);
15.加强乡村人才振兴,至少开展2次“专家下基层·科技促振兴”、科技特派、人才培养等活动,落实乡村振兴引才计划事业单位岗位编制1个;
16.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年底前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
(七)乡镇三项重点工作乡村振兴考核
17.按照《阜新市乡镇三项重点工作考核办法》要求,由区农业农村局每季度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季度指标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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