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我市转办第十六至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

日期: 2021-04-25 浏览量:173 来源:太平区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我市转办第16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

     4月22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我市转办了第16批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共3件,涉及1个县区,其中阜蒙县3件。

      当日,上述举报问题已全部交办属地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我市转办第17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

     4月23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我市转办了第17批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共3件,涉及2个县区,其中新邱区2件、细河区1件。

      当日,上述举报问题已全部交办属地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我市转办第18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

4月24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我市转办了第18批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共3件,涉及3个县区,其中阜蒙县1件、太平区1件、新邱区1件。

当日,上述举报问题已全部交办属地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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