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4-21 浏览量:215 来源:太平区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4月19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我市转办了第13批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共7件,涉及5个县区,其中阜蒙县3件、细河区1件、太平区1件、清河门区1件、开发区1件。
4月2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我市转办了第14批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共4件,涉及2个县区、1个部门,其中阜蒙县2件、新邱区1件、市住建局1件。
当日,上述举报问题已全部交办属地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主办单位: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1号 邮编:123003 Email:zfb6539607@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402210922号 辽ICP备2020013907号 网站标识码:2109040001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327118 网站举报邮箱:zfb65396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