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我市转办第十三至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

日期: 2021-04-21 浏览量:208 来源:太平区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4月19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我市转办了第13批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共7件,涉及5个县区,其中阜蒙县3件、细河区1件、太平区1件、清河门区1件、开发区1件。

4月2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我市转办了第14批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共4件,涉及2个县区、1个部门,其中阜蒙县2件、新邱区1件、市住建局1件。

      当日,上述举报问题已全部交办属地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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