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我市转办第十至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

日期: 2021-04-20 浏览量:194 来源:太平区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4月16日-4月18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我市转办了第十至十二批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

 4月16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我市转办了第10批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共5件,涉及3个县区,其中阜蒙县1件、彰武县3件、细河区1件。 当日,上述举报问题已全部交办属地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4月17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我市转办了第11批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共7件,涉及2个县区,其中阜蒙县6件、新邱区1件。 当日,上述举报问题已全部交办属地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4月18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我市转办了第12批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共5件,涉及3个县区,其中阜蒙县3件、彰武县1件、细河区1件。 当日,上述举报问题已全部交办属地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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