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日期: 2021-02-08 浏览量:279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辽宁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住建领域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一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局有序开展二是局党组每季度定期研究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信息进行回头看,及时开展政务信息公开问题整改,及时补缺补差,规范信息归类管理,加强发布频次三是利用太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时效性。四是住建局行政审批人员和审批项目进驻行政服务大厅,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提前或按时办理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主动54条,其中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4条;政府(工作)动态信息48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2条。此外,办理8890市民服务平台在线解答群众投诉1389件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1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0

 31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经验不足,网上填报内容还不够规范,各种业务操作不够熟练,网上填报内容还不够充实,各个环节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今后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进一步的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认真贯彻文件精神。二是进一步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在创新工作思路上下功夫,强化公开时效,扩大公开范围,做到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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