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1-01-25 浏览量:391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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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共青团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共青团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共青团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青团发展道路,切实承担引导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2、负责宣传、执行党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区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3、承担教育和管理团员,健全团的组织生活,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力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新经济组织和社区团的组织建设,发挥团员青年作用。

4、制定建立正规的培训制度,办好团校和培训班,建立和健全团干部的考核适度。

5、承办区委、区政府、团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区委组织部门管理团干部,加强对团干部的选拔和培养。

 6、指导基层团组织做好对入团青年的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加强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加强全区团员的组织管理工作,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

(二)机构设置

共青团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共青团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共青团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

二、共青团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共青团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共青团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2021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共青团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共青团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2021年收支总预算10.5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0.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持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0.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0.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与上年持平,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关于共青团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共青团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88万元。

(四)共青团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团区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共青团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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