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太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0-08-31 浏览量:190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阜新市太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

太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太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太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太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太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1、1、在区委和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民主党派、群众图体机关及事业半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区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监督实施,统筹谋划全区行政体制改革,负责党政群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指导全区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和实名制管理,拟订全区机关行政编制分配方案和全区事业单位编制总量。

4、拟订区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区各部门机构改革方案。

5、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区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的审核和审批,负责区议事协调机构日常管理,协调区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区机关各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职责分工,

6、负责区各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工作。

7、拟订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合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相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8、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区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渠道等事项的审核,执行中央和省、市事业单位编制标准。

9、监督检查全区机构改革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制度执行情况,党政群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政策落实情况,拟订全区控编减编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0、建立和完善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法对全区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承办区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11、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12、完成区委和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太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  太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太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8.4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8.4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0003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7.7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7.90万元,增长11.0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补发以前年度拖欠在职职工工资的支出。

(二)支出总计48.4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7.0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7.1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3万元。

2.项目支出1.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8.90%。主要包括增加补发以前年度拖欠在职职工工资的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7.90万元,增长11.0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补发以前年度拖欠在职职工工资的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1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90万元,增长11.0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补发以前年度拖欠在职职工工资的支出。

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2.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未曾补发以前年度拖欠在职职工工资。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2.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未曾补发以前年度拖欠在职职工工资;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0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未曾补发以前年度拖欠在职职工工资。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4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50万元,占81.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万元,占7.87%;卫生健康支出2.57万元,占5.31%;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2.54万元,占5.2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5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38.10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8.7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补发以前年度拖欠在职职工工资。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完成年初预算的78.7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补发以前年度拖欠在职职工工资。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81万元,主要是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6.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的变动。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58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58万元,主要是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6.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和基数调整。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4.农林水支出0万元。

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2.54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5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8.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公积金基数没有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区委编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3万元,比2018年增加1.21万元,增长34.3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区委编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委编办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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