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平区国有工矿棚户区三、四期改造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0-10-13 浏览量:803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阜太政办发〔2020〕32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太平区国有工矿棚户区三、四期改造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平区国有工矿棚户区三、四期改造工程

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准确掌握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及资产情况,加快做好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清查等工作,结合太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全面核查各建设单位拆迁规模、建设数量、资金帐目、剩余房源及棚改腾空土地等情况,重点核准资金投入和剩余资产及腾空土地情况,确定棚改项目收支最终结果。同时,根据剩余房源和腾空土地情况,研究制定下一步资金及剩余资产回收办法,解决偿还贷款债务问题。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完成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财务决算及资产清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太平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财务决算及资产清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长: 王      

副组长: 卢亚军   区政协主席、常务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太平分局、区审计局、区政府办、各承建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王长君兼任,副主任由蒋东岩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小组,按职责分工、相互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市检查组开展工作,做好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清查工作。

工程建设组:主要负责工程前期手续、建设施工、工程验收及工程档案等相关工作。

组长:宿宏宇

成员:李雷、王淼、安广陆、左熠、刘然、杨越、杜玲、

裴容

拆迁档案组:主要负责拆迁前期手续、档案核查等相关工作。

组长:李更荣

成员:芦闯、周继红、李壮、吴松、刘继东、康福建、代进、孙忠于、赵申、姜洋、车新路

财务组:主要负责工程施工及拆迁资金的审核管理等相关工作。

组长:李雷

成员:周金文、杜娟、刘丽娟

资产清查组:负责对棚改所有剩余房源的资产清查工作。

组长:蒋东岩

成员:李芙、闫晓飞、赵菲

三、责任分工

(一)各相关部门负责按时完成辖区内棚户区房屋拆迁及腾空土地场地平整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完善建设手续,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抓紧组织施工单位上报工程决算材料,报区财政局审核;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决算及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财务决算报表填报工作,提供一户一档的拆迁安置协议和剩余房源方块图明细以及棚户区拆迁界线范围图、新建小区规划图;做好财务决算的资料归集和资产移交准备工作,方便决算小组进行审核移交工作。

(二)区住建局负责根据阜新市下达的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对棚户区拆迁范围、安置户数、安置面积、安置用房及配套服务用房建设规模、投资额度及剩余房源情况进行审核。组织各建设单位完成小区住宅和配套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督促各建设单位上报工程决算材料,初审后交由市财政局审核并出具工程决算报告,会同市财政局接收棚改剩余房源资产和研究制定盘活剩余房源办法,未出售的房产,可评估作价抵顶拖欠的政府项目工程款,抵顶情况报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备案。

 (三)对工作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研究后向决算领导小组汇报,经领导小组审阅同意后,再进行财务决算。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于10月20日前完成棚改三、四期剩余房源清查工作,并上报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财务决算及资产清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各相关部门、各承建单位按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财务决算及资产清领导小组要求及时提供竣工财务决算相关资料。

第三阶段: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太平分局、区财政局各尽其职,做好棚户区改造建设、安置、房源剩余情况审核,棚改腾空土地摸底调查及清理造册,竣工财务决算的初审汇总等工作。

五、有关要求

棚改工程涉及内容比较复杂,工作量较大。为抓紧做好财务决算及资产清查工作,确保棚改工程资料完整、帐目清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及承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并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各相关部门及承建单位要及时整理完善档案资料,抓紧做好财务决算及资产清查审核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及承建单位上报的财务账目、档案资料要求详实准确、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转移资金现象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及当事者责任。

(四)各相关部门及承建单位对财务往来帐款要进行清理。对于属于棚改工程范围内的资金往来,要依据政策进行帐务处理,列入决算。对确认的财务往来帐款要及时清收,不能按时清收的由区政府强制清收。

(五)各相关人员要按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清查等工作。

《太平区国有工矿棚户区三、四期改造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清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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