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平区公共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全面自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0-09-04 浏览量:458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阜太政发〔2020〕5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太平区公共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全面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太平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平区公共服务领域突出问题

全面自查整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印发<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四季度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通报涉及我省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辽疫防经发总指办[2020]12号)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公共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全面自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办[2020]20号)要求,持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对照市《整改方案》所列整改问题,开展全面自查整改,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提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两会”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人民满意的公共服务。优化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整治政务服务难点痛点堵点,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对接群众需求,实施服务供给侧改革,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以自查整改为契机,补短板、清漏洞,强弱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助推新时代阜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及早发现,及时解决。加快补齐公共服务领域短板。确保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持续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效能和社会治理水平。

——坚持从严整改。照单认领整改任务并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梳理省《整改方案》中反映的问题,一反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坚持从严监管。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严格监管贯穿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全过程、各环节,落实监管责任,拓宽监督渠道,加快构建群众满意、社会认可、企业认同的公共服务新环境。

(三)工作目标

紧盯省《整改方案》所列12个问题开展针对性整改,并延伸拓展至政务服务领域各方面实施全面整改,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推进城市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引导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公共教育领域,择校治理效果问题。

整改目标: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优质学校帮扶乡村学校覆盖面,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严禁高考移民,全面落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划定一定比例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强化监督检查,完善举报投诉机制,有效缓解“择校热”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努力让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整改措施:

1.确保招生入学公平公正。

全区十一所中小学参加现场分班,阳光操作,均衡分班,中小学新生现场分班一次完成。保障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于现役军人子女,在学区划分时将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列入学区选择范围,妥善安排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切实保障孤儿入学,关心其生活和学习;重视留守儿童、少年就学,确保其按时入学。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加速推进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广泛开展送教下乡、校本教研、班主任培训、教师培训、建立校本教研网络等工作,把先进的教学理念送到帮扶学校,加快农村学校优质化进程,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3.实现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市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阜教发〔2014〕19号)及市政府办转发《市教育局关于阜新市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坚持依法治教,严格按文件精神和要求办事。坚持依法执教,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规范管理、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断提高教育治理水平,适应教育改革发展新常态。坚持免试就近,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法定要求,严格坚持按“学区服务范围”入学。学校招生坚持执行“单校划片,一个入口,对口直升,不得择校”的规则,统筹实施区域内学生义务教育入学派位工作。同时,妥善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按学区划分范围招生。根据人口分布情况,依据适龄学生人数、校舍布点、学校规模、入学半径等因素,实施“单校划片”,为每一所小学核定学区,为每一所初中核定对口小学,做到学区服务范围全覆盖。以服务发展需要、服务民生需要为基本工作要求,学区划分方案向社会公布,让所有学生、家长周知,接受社会监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严格按照省、市规定要求,实施“三证审核”政策制度。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

4.全面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1)制发政策文件,明确招生政策要求。

(2)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招生入学管理,明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避免“掐尖”招生损害教育公平,扰乱招生秩序,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平、结果公平。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

5.全面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1)制发政策文件,全面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实现公办和民办高中按照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在“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上同一录取,做到公办、民办同步招生。

(2)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录取情况建立学籍,做到“一生一籍、籍随人走、人籍合一”,杜绝普通高中借读现象。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

6.严格禁止高考移民行为。

严把学生“转出转入”关,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入学工作坚持“同级同类”原则,掌握“转出转入”原因,从源头上严格控制高考移民行为、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我省高考报名资格。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强化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省教育厅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的纪律要求,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开举报电话(0418—6010077 6010022)和举报邮箱。对于举报的问题、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严肃核实查处,及时通报,提高择校问题治理效果。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

积极会同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我市招生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公共就业领域,招聘会的针对性问题。

整改目标:为招聘企业与求职者组织更优质的具有针对性的招聘活动,进一步健全培育及不断完善发展我市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整改措施:

1.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精准性的线下线上招聘活动。针对各类求职人员,围绕各类产业、行业、群体举办“点对点”特色专场招聘会,积极开展下乡送岗位活动。每周五针对就业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等举办网络招聘会,全力促进人岗对接。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2.积极开展精准调研,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动态监测。加强与企业沟通,做好重点企业跟踪服务,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对区内53户企业用工情况,每月进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企业员工增减变动情况,服务企业用工需求。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加大公共服务力度,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持续开展供求信息公布。加大线上公共服务力度。积极开展 “就业通”云平台手机APP网上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平台岗位信息宣传等线上活动,利用“就业通”宣传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通过“就业通”云平台实时发布供求信息。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医疗服务领域,门诊候诊等候时间问题。

整改目标: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分时段预约精确到半小时,减少排队次数,最大限度缩短患者等待时间;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现医疗资源服务效率最大化,提升患者就医舒适度;促进互联网医院在方便群众就医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推进建立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夯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

整改措施:

1.持续改善医疗服务。

大力推动预约挂号、预约检查。持续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加快推动预约诊疗服务,提高服务运转效率。持续推广和完善12320全省统一预约挂号官方服务系统,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利用新媒体、微信、云平台等途径告知医院就诊时段分布信息,引导患者错峰就诊。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2.大力推进分级诊疗。

构建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推动三级医院优质资源下沉和共享;积极利用远程心电、远程影像、远程病理、远程会诊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基层医院诊断能力;统一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目录,实施慢性病2个月长处方,保证患者用药连续性。引导患者科学合理就医,避免出现大医院“扎堆”现象。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

支持医疗机构开办互联网医院,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服务、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强化运行监管。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加强行风建设。

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持续加强医德医风以及行业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开展合理用药等行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开展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对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并督促整改。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社会保障领域,异地就医报销流程便利性问题。

整改目标:

规范我区异地就医服务流程,强化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行风建设;实现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平等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优化异地就医服务方式,努力实现线上备案服务;减少手工报销,实现省内定点机构门诊及定点零售药店使用个人账户基金直接结算;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异地就医政策知晓度。

整改措施:

1.系统梳理异地就医结算政策。

按照《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文件要求,精简办理材料。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2.实现城乡平等结算服务。

巩固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成果,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3.优化异地就医服务方式。

落实国家异地就医备案“三个一批”工作要求,至少提供一种线上备案服务渠道。全面开展跨省异地就医国家平台备案联调测试。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4.优化报销方式。

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各类基金款项“一站式”“一单制”结算,提高直接结算率,不断减少手工结算。分步推进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扩大政策宣传。

联合街道、乡镇相关部门通过定期悬挂宣传条幅、集中发放宣传单、并在区行政服务大厅LED大屏幕循环滚动播放等多样化宣传手段,面向全民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进行解手可及、通俗易懂的资料宣传。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社交网络等线上平台宣传解读异地就医政策,做到全民覆盖、大力推广,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办事流程随手可查的宣传力度。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公用事业领域,供水水质和供气安全问题。

1.供水水质问题整改。

整改目标:落实城市供水水质三级检验检测制度,更新检验设备,不断提升水质检测能力。继续做好水质信息公开,扎实推进城市供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建设。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水质检验检测体系。

严格执行水质三级检验体系,及水质年检、月检、日检制度。指导供水单位提升水质检测能力,更新老旧检测设备,拓展检测项目,提高检测精准度。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继续做好水质信息公开。

按照“辽宁省水务信息网”报送要求,明确各供水单位专门工作人员,按时进行数据填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质信息公开。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开展水质抽样检查。

按照“辽宁省水务信息网”报送要求,明确各供水单位专门工作人员,按时进行数据填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抽样检查。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前

2.供气安全问题整改。

整改目标:通过组织燃气企业安全自查整改,全面提升供气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以确保安全供气为底线,夯实工作基础,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燃气供应相关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和杜绝燃气供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整改措施:

(1)对城区内违章占压城市燃气管线和设施或可能影响城市燃气管线和设施安全运行的建(构)筑物进行清查,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查清城区内各类违章占压城市燃气管线和设施情况的底数,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联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违章占压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对城市燃气地下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投入运行超过15年以上、存在严重腐蚀、老化情况的城市燃气管网改造,落实改造资金进行整治。对一时不能改造的部位,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对过期报废的城市燃气设施及时更换。对城区内各种管线与城市燃气管道交叉、并行的情况,实施有效监控。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开展对使用不合格的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使用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和使用无烟道或烟道安装不规范燃气热水器、使用两端无管卡胶管和超期老化胶管及不阻燃胶管、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户内燃气管道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侵占毁损遮挡暗封暗埋占压燃气设施、在有人居住或卫生间或堆放易燃物等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等存在用气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彻底消除用户用气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开展对居民住宅楼下饭店、桑拿浴等公共场所安全使用燃气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违反规章、私接乱改、使用国家淘汰和明令禁止燃气器具的用户,特别是将住宅小区楼内地下室改作厨房的网点要坚决取缔,从根本上消除燃气安全隐患,避免重特大燃气事故的发生。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开展加大惩处违法违规施工、遏制损坏、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的专项活动,全面落实建设和施工单位、燃气管道经营单位等各方主体责任。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生态环境领域,细河流域水质问题整改。

整改目标:细河流域水质达标。

整改措施:

1.推进细河流域水质达标。

加快推进太平区污水处理厂建设。

2.领导包保,协调联动推进整改落实。

继续压实太平区河流流域各河段领导包保责任制,加强协调联动,及时通报随时状况和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风险事故发生。

3.市区联动,推进河流水质达标。

按照《阜新市“双20”突出环境问题交叉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有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6个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按照清单内容跟踪督促排污主体落实整改任务,遏制风险事故发生。

4.加强城镇污水处理监管。

从全系统抽调精干力量,建立督导组,对污水处理厂开展督察检查工作。重点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污泥处置、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情况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情等内容进行督察检查。发现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督促加快整改,形成震慑效果,促进我区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达标运行。

5.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攻坚战。

推进水源规范化建设,严格对照2020年初风险隐患排查清单进行整改,逐条销号,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整改工作进展,接受社会监督。

6.加强工业园区和企业达标排放监管。

根据《阜新市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分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七)公共交通领域,等候时间问题。

整改目标:缩短群众乘车候车时间,提升群众满意度水平。

整改措施:

1.公交专用车道设置问题整改。

(1)成立公交专用车道设置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组员,各中队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办,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对辖区范围内的道路进行排查、登记并上报上级交通管理机关。

(2)大力推动政府出台公交优先的相应政策。

大力推动政府出台公交优先的相应政策,加大公共交通在市民出行活动中所占比重,鼓励减少单人驾车出行,促使市民养成乘坐公交的习惯。

(3)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广大市民借助公交出行。

依托电台、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公交出行的宣传力度,从根本上提高市民对公交车辆的利用率。

(4)对城区道路开展摸排工作,对符合公交优先通行的道路优先施划公交专用道,设置公交优先信号。对单向双车道以上的道路设置专门台账,同时对具备条件的道路和路段进行勘察论证,并拿出优先设置的道路提交支队主管领导审核,符合条件的提前规划、抓紧施划、保障通行。

牵头单位:太平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群众乘车等候时间长、满意度不高问题整改。

(1)不断加大运力投放力度,提升公交车拥有率水平,为缩短车隔、缩短候车时间创造条件。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公共交通领域群众乘车等候时间满意度不高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辽交运〔2020〕188号)有关要求,加大城市公交行业投入,提升公交车拥有率水平,避免因运力不足导致的候车时间过长问题。

(2)科学优化公交线网,加大智能调度力度,尽可能减少乘客候车时间。将公交线路长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避免公交线路不断延伸导致的里程过长、途中运行可靠性降低的问题;加强公交线路运营调度,通过智能调度系统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车隔过大现象。

(3)维护乘降秩序,压缩乘降时间,提高车辆运行周转效率。鼓励在停靠站建设引导乘客排队乘车的护栏,开展“排队日”(每月11日)等活动,减少上车拥挤带来的时间延误;进一步规范车辆报站,提倡取消影响车辆报站的语音广告。

牵头单位:太平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底

3.加大港湾停靠站建设

整改目标:在新建道路中建设港湾停车场,缩短群众乘车候车时间,提升群众满意水平。

整改措施:在新建的道路中,按照交通部门提供的公交站点的配置,建设港湾停靠站。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公共安全领域,个人信息隐私保护问题。

整改目标:落实新应用上线前安全检测、实名登记、先审后发等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限定用户个人信息采集范围和用途;使公民了解到保护个人信息的方法和要领。增强企业机构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和能力;获取非法获取、贩卖、使用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线索,摸清违法犯罪人员的虚拟身份、真实身份、组织结构、犯罪链条;以追源头、摧平台、断链条为目标,保持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案件的高压打击态势。

整改措施:

1.强化用户数据安全监管。

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执法、问题倒查等多种措施,大力开展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倒逼移动应用发布平台和APP开发运营企业主动落实新应用上线前安全检测、实名登记、先审后发等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限定用户个人信息采集范围和用途。

牵头单位:太平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增强公民自我防护意识。

通过各种宣传途径使公民认识到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并使公民了解到保护个人信息的方法和要领。对于企业机构等,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个人信惠安全防范知识,增强企业机构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和能力,特别要严格规范企业机构内部人员无条件、无限制的访问信息的情况。

牵头单位:太平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认真梳理违法犯罪线索。

深挖线索。网安大队、各派出所广泛搜集线索,利用特请、耳目手段,及时寻求线索,对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查处。

牵头单位:太平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保持严厉打击高压态势。

组织精干力量,以追源头、摧平台、断链条为目标,保持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案件的高压打击态势,发现铲除一批信息源头和内鬼,循线追查倒卖者,深挖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网络诈骗、网络盗窃、敲诈勒索等犯罪的不法分子。

牵头单位:太平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公共文化领域,文化活动形式和内容贴合需求问题。

整改目标:文化活动形式和内容贴合需求满意度有所提升。一是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二是加强群众文化活动事前宣传力度。三是丰富文化活动供给,完善基层文化设施。

整改措施:

1.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

区图书馆、文化馆继续推广“按需点单”服务模式,建立网上群众意见征集通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区图书馆在书刊采购开展各项活动时,全力满足读者的实际需求。文化馆开展培训辅导时,根据学员的实际需求和辅导干部的业务专长设置课程或培训内容,在下基层演出确定节目单时,征求演出所在地群众意见,并在演出结束后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继续在细河两岸完善群众文化辅导基地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文艺辅导和培训。

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2.加强群众文化活动宣传力度。

区文化馆和图书馆的活动信息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通过政府网站平台发布,要采用图文并茂或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信息编辑工作,努力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3.丰富文化活动供给。

举办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深入开展送文化进乡村社区演出、全民读书节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加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完成政府公开信息发布,做到应发尽发。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文化惠民活动。

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十)公共体育领域,场地设施运转维护问题。

整改目标:全面掌握全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运转维护情况;健全管理维护长效机制,建立立体化管理体系;普及体育场地设施管理维护和使用知识,有效延长场地设施使用寿命;提升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服务品质;保障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良性运转。

整改措施:

1.调研排查,摸清存在问题。

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成立本区体育场地设施维护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统计核实辖区内达到使用年限,损坏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体育设施,9月30日前上报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根据统计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体育器材立即停止使用,对可修复的进行修复,不可修复或超出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器材予以拆除。

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前

2.调动多方力量,加强日常维护管理。

压实体育健身器材的管理责任,形成主体明确、管理有序、反馈灵敏、维护及时、使用安全、监管有效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维护长效机制,与受赠单位签订捐赠协议,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区、镇、街道、村屯、社区的属地管理责任。受赠单位按照城市健身路径和农民健身工程的协议要求,建好器材档案,加强对器材的管理、使用、维护的监督检查,确保器材完好使用。对于健身器材出现的老化、破损的问题,受赠单位出示位置警示牌,告知群众停止使用,与所在的物业和单位联合进行维修,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开展教育宣传,普及维护使用方法。

在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知识技能培训时,将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运转维护课程作为主要培训内容,改变体育干部对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重建设轻管理的观念,认清维护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维护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技能。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手段向群众宣传科学使用体育设施、健身器材的方法,引导群众提高自觉爱护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意识,掌握正确使用方法,减少设施人为损坏率。

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完善服务平台,畅通维护渠道。

利用官网、市民服务热线等服务平台,随时接受群众反馈意见,及时发现问题、迅速解决问题,确保群众满意。

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加大资金投入,提供有力保障。

积极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协调沟通,将全民健身设施维护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一)养老服务领域

1.存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不足的问题。

整改目标: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分区分级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要求,逐步足额保障配套建设,努力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供给。

整改措施:将民政部门纳入同级规划委成员单位,履行规划审核和规划执行的监督职责。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规定,推动落实“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机制,对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缓建、缩建、停建、不建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对已交付产权人的养老服务设施由县级民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推动老旧小区和已建成新小区通过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按标准补足养老服务设施,保障养老服务设施供给。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底

2.存在市场化、社会化发展程度不高问题。

整改目标:制定落实一系列优惠政策,引导和培育一批优质资源参与进来,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水平。

整改措施:加强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政策宣传,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到养老服务行业,宣传扶持培育一批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其取得合理回报和持续发展。继续组织推进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对符合条件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水、电、气、税费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努力减少运营商的经营成本。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0〕11号),将具备失能老年人托护功能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站、幸福院等纳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补助范围。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存在服务内容不丰富,服务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目标: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增加服务主体供给数量,丰富服务种类,提高服务质量,引导各类主体为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行等多样化服务,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整改措施:

(1)助餐方面。鼓励企业、社会组织运营社区食堂,以合理优惠的价格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社区居民提供就餐、配餐、送餐服务。鼓励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开展惠民餐饮服务。鼓励各类饭店、餐馆等市场经营主体面向老年人推广营养健康食谱,通过跑腿公司等为老年人配送套餐。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助浴方面。鼓励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购置老年人专用洗浴设备,采取请进来、送上门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助浴服务。鼓励各类洗浴中心、大众浴池充分考虑失能、半失能老人洗浴的特殊需求,开辟老年人洗浴专区、配备洗浴专用设备,对前来洗浴的老年人开展专业服务。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助医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高健康管理等基本医疗服务,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的签约工作,有条件的要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要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及时对接转接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指导设立在居民区的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为老年人提供住养和医疗服务。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助洁方面。鼓励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组建专业的上门服务队伍,为老年人开展房间打扫、物品采购、精神慰藉等综合服务。鼓励各类家政公司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优惠的家政服务,及时承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转来的老年人家政服务需求。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助行方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要根据老年人的预约请求,安排专业人员陪同老年人出行,溜大街、逛商场、游公园,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鼓励出租车公司等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提供出行服务。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存在服务人才短缺问题。

整改目标:通过落实人才奖补和培训等政策,吸引高素质人才投身养老服务领域,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到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的职业培训机构,落实好各项政策和补贴申报工作。

整改措施:

(1)落实《省民政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机构补贴工作的通知》(辽民发〔2018〕88号)。指导和组织民办培训机构将培训重点向养老服务类专业倾斜,有计划地分批组织开展养老服务类专业培训,为受训对象提供就业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的,可享受有关培训补贴政策。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组织区人社部门和培训机构摸清培训资源分布和培训对象需求,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利用民办培训机构与省内外企业建立的协作关系,为受训对象提供就业岗位,开发线上培训,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培训范围,组织开展养老家政等技能培训。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十二)政务服务方面,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问题。

整改目标: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办结时间平均精简50%。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开展简政放权改革,做好权限取消下放调整的对应取消承接调整工作。

2.按照“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实现流程再造。

3.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梳理全区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目录清单,打通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共享,明确工作规程和办理指南,编制服务指南信息要素,认真执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否定备案制”、“好差评”等制度;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网上办”比例,逐步实现“一网通办”,筹建24小时自助服务区,全面推动审批服务“四办”的尽快实现。

牵头单位: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抓实抓细整改工作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地区和部门职责,主动认领任务,聚焦本地区本部门公共服务领域存在的短板和问题,逐条对照,认真实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补齐制度短板,建立长效机制。

(三)注重政策宣传,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总结自查整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大总结推广力度,促进相互学习借鉴提高,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的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质量氛围。

(四)坚持从严整改,抓好督导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严格监管贯穿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全过程、各环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联合区政府督查室,加强对自查整改工作的督查检查,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坚持督办促进,巩固整改成果。


太平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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