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区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

日期: 2020-09-04 浏览量:306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2020年9月4日下午,代区长王柱在区机关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第十八届区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常务副区长卢亚军,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常务副主任冯平平,副区长陈刚、副区长王宝成、副区长高云美,政府办公室主任姜军华参加会议。区司法局副书记、副局长姜军,区政府办副主任、政府督查室主任张宏鑫列席会议。

一、审议《太平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太平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责成区政府办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要求,一是区政府办和财政局积极协调全区各党政部门,建立好工作台账,一次性摸清底数,为后续统筹分配工作做好基础。二是各镇街、各党政机关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不允许出现漏报、瞒报情况,严格追责问责,防止资产流失。三是明确工作时限,区政府办要做好统筹对接工作,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信息上报,政府办和财政部门牵头对负责此项工作的信息员进行培训,做好工作部署。

二、审议《太平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太平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责成区卫健局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照程序行文。

会议强调,一是由区卫健局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按照任务表和分工表,继续抓好落实。二是区卫健局协调各镇街,做好指导工作,压实责任。三是各镇街做好宣传教育,做好调查统计,摸清底数。

三、审议关于加快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快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责成区财政局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

会议要求,一是查清底数,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基础上想办法再融入社会资本,盘活资产,扩展招商,引进项目。二是区财政局、区发改局、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要深入研究实施意见,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四、听取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太平区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登记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太平区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登记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一是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要实行更严格的标准。二是做好发证后的监管。三是做好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和企业排污核查工作,确保监督到位。

五、听取高德街道关于黄家街以西国铁以南区域管理问题的请示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高德街道请示事项,明确黄家街以西国铁以南区域由红树街道统一管理,并要求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手续。

六、听取阜新市汇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子公司的请示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汇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请示事项。

会议强调,一是明确成立子公司的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做好手续章程。二是区司法局牵头,会同区市场局、区审计局、区法院再次进行论证,依法依规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