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区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

日期: 2020-07-07 浏览量:247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2020年7月7日下午,代区长王柱在区机关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第十八届区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常务副区长卢亚军,副区长陈刚、副区长王宝成,副区长高云美,副区长郑维勇,区政协副主席、政府办公室主任马璐参加会议。区司法局副书记、副局长姜军,区政府办副主任、政府督查室主任张宏鑫列席会议。

一、听取区发改局关于《太平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的汇报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太平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责成区发改局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照程序行文。

会议要求,一是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制定政策要做好调查研究。二是所制定政策要做到有据可依、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三是迅速组织抓好政策的兑现落实。

二、听取生态环境分局关于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的汇报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生态环境分局汇报事项。

会议指出,一是生态环境分局要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指标。二是密切跟踪在建项目的环评手续的审批工作。三是提前介入拟建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帮助企业出谋划策。四是加强分局和执法大队之间的沟通联系。

会议强调,一是生态环境分局要配合做好政府中心工作。二是要加大为企业的服务力度,打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三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破解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三、听取开发区规划部关于太平区污水处理厂试运行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开发区规划部汇报事项。

会议强调,一是抓紧启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确保质量安全。二是尽快解决进水水源的水量、水质问题。三是抓好运行工作,开发区规划部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出水水质要尽快达标。

四、听取区教育局关于水泉镇中心幼儿园对外委托经营的请示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区教育局请示事项,并要求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在合同起草方面区司法局要帮助把关,避免引发后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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