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2-17 浏览量:238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太平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阜政办明电要求,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认真学习,加强领导。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并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组织学习2019年5月新修订的《条例》,着重对新旧《条例》进行对比学习。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三)加大宣传和公开力度。为了让社会各界更好的了解政务信息,我局采取多渠道的方式公布政务信息。一是充分利用区政府的门户网站、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太平时讯等各种途径予以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二是结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宣传版、标语、传单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等信息。全年共向太平区政府网站、太平时讯、市局法宣办公室发布信息100余条,共采用86条。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据区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及时将本部门的财政预决算在政府网站公开。
(五)为增加行政执法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依据相关政策公示“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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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增7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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