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周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 2019-06-14 浏览量:304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太政发〔2019〕7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区政府决定:

周  娜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区科技局局长(兼)(试用期一年);

裴文杰同志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潘  铁同志任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综合部部长;

孙  利同志任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部长。

免去:

王阳光同志孙家湾街道综合治理主任、司法所所长职务。

 

 

 太平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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