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5-24 浏览量:171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太政发〔2019〕6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2018年经济工作考核内容、考评细则和奖励办法,根据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商务局、原区经合局4家评分单位出具的评分结果,原区政府督查室进行了汇总排名,并形成《太平区2018年度经济工作考核成绩汇总表》、《太平区2018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成绩汇总表》、《太平区2018年度项目建设工作考核成绩汇总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兑现奖励政策。现将表奖决定如下:
(一)按照《太平区2018年度经济工作考核成绩汇总表》排名结果,决定授予原区经合局、水泉镇政府、区发改局、高德街道、煤海街道、红树街道6家单位经济工作先进单位综合奖项,各奖励经费3万元。
(二)按照《太平区2018年度项目建设工作考核成绩汇总表》排名结果,决定授予水泉镇政府、红树街道、煤海街道、高德街道、城南街道、孙家湾街道、原区经合局、区住建局8家单位项目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单项奖,各奖励经费1万元。(注:区发改局为项目建设工作评分单位,此次考核不参与表奖。)
(三)根据区财政局统计2018年度全区企业缴税纳税情况,为进一步鼓励企业健康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授予2018年纳税500万元以上企业: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阜新市万达铸业有限公司、华润雪花啤酒(阜新)有限公司、阜新鼎兴电力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阜新顺吉置业有限公司、阜新双橡工矿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纳税先进企业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奖状。
二、2018年度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表彰决定
根据2019年3月1日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太平区招商引资总结表彰暨招商引资动员部署大会”上的表奖决定,兑现2018年初制定的奖励办法,对2018年完成签约项目任务并符合认定标准、完成到位资金任务和“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进行部门经费奖励。
(一)按照《太平区2018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成绩汇总表》排名结果,决定授予水泉镇政府、区发改局、红树街道、高德街道、开发区经发部5家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奖,各奖励经费1万元。
(二)按照《2018年太平区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指标认定奖励暂行办法》中第一条项目认定标准及奖励办法规定,对2018年完成签约项目任务并符合认定标准的单位奖励部门经费。经认定,水泉镇政府、红树街道、煤海街道、高德街道、城南街道、区发改局、原区工业局、区商务局、原区经合局、原区农经局、原区卫计局,各奖励经费5000元。
(三)按照《2018年太平区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指标认定奖励暂行办法》中第二条到位资金认定及奖励办法规定,对2018年完成到位资金任务的单位奖励部门经费。经认定,水泉镇政府、红树街道、高德街道、区发改局、原区工业局、原区经合局、开发区经发部各奖励经费3000元。
上述获得经济工作先进单位综合奖项奖励奖金的单位,不可与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单项奖和项目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单项奖奖励奖金兼得,可按最高奖项奖金金额兑现。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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