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太平区妇联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8-01-12 浏览量:181 来源:妇联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阜新市太平区妇联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阜新市太平区妇联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促进男女平等。

2.教育和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素质,发掘其优势和潜能,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3.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我区精神文明建设。
4.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协助区人民政府制定《太平区妇女发展规划》和《太平区儿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为妇女儿童服务,协调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做实事、办好事。
5.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阜新市太平区妇女联合会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太平区妇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太平区妇女联合会

2、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二、阜新市太平区妇联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阜新市太平区妇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太平区妇联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太平区妇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阜新市太平区妇联2018年收支总预算179.17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上年增加1.1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1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0.5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61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太平区妇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太平区妇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太平区妇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阜新市太平区妇联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太平区妇联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太平区妇联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

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阜新市太平区妇联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xls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