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03-28 浏览量:254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16年,太平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手段,畅通公开渠道,扎实抓好涉及我局的三个方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阜政办明电【2017】4号)要求,现将2016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财政服务为目标,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认真梳理有关资料,及时公开财政信息,妥善处理公开申请,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规范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强化行政审批及权力运行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工作要求,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群众满意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配备一名工作人员。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我局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启用新的公文处理单,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动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等各个环节的程序予以明确和规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落实,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具体负责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联系、沟通、协助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开展工作,使之成为我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建立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推进、层层落实,逐步形成“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监督监察”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四)《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为切实有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要求全体财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将《条例》列入局党组中心组、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学习内容,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2016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财政预决算信息83条;业务工作类32条,其他政务信息1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在公开不公开,特别是一些依申请公开信息方面,随着依申请公开数量逐年增多,还存在不少难以把握之处。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是不断深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积极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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