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 2016-03-18 浏览量:299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3号)及《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阜政办明电[2016]4号)要求,我局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公开重点,创新公开方式,严格考核监督,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自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推进政务公开

      1、及时调整领导机构。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我局高度重视抓好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根据人员变动调整,及时调整落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专门的负责人员,明确了责任分工,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从而从组织上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精心组织实施。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实施要点。在工作推进中,能经常自查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认真做好日常工作,及时更新政务信息。

      3、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在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方面,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审查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重大决策、重大管理事项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重点公开公证收费标准和依据等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我局全部实行公开。政务公开内容分为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部分。对外公开内容包括通过板面上墙公布司法行政各项政策法规、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最新政务动态、各种新出台的文件及各科室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办理业务情况、联系电话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加强与社会、群众的沟通互动;对内公开内容包括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考勤、人事任免、评先评优、车辆使用情况、单位固定资产情况表、大宗物品采购情况、干部调动、差旅费等财务收支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并设立政务公开栏,根据司法行政业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在局办公室显著位置上墙公布司法局主要职能、科室职能、办事指南、业务流程等内容。

三、创新载体,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加大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将我局各阶段的业务、司法行政工作以及服务社会的工作措施和成效进行宣传,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认识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使我局内部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了我局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

四、加强保密审查,确保工作安全,确保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防止把不应该公开的事项公开。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宣传治理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三是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有待提高;四是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有待强化。今后我们将以改进工作为切入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太平区司法局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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