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区外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 2016-03-28 浏览量:177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以及《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概述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我局主要通过太平区政府门户网站、太平时讯及外经局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全年累计公开了各类政府信息224条;其中,招商引资类信息127条,占56.7%;传达会议精神类信息43条,占19.2%;党建类信息19条,占8.5%;其他信息35条,占15.6%。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有效利用各种载体,主动及时将信息进行发布。利用阜新市人民政府网站、太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太平时讯、外经局微信公众平台、阜新市招商引资通报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时效性,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

(2)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为基层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3)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确保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  

2、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太平时讯、外经局微信公众平台、一次性告知等多种形式,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服务内容、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等全部向社会公开。我局还明确要求对公开事项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还要注意随时更新。

  (二)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有关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数量为0条。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两点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属性界定不清、信息格式编制不准,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公开的渠道和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二)改进的措施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特点,不断强化对政务公开的监管,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二是创新工作方式。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体要求,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与内容,程序与方式,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进一步做好外经贸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完善重要事项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认真做好调研和分析,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三是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结合起来;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与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结合起来;与端正党风、密切干群关系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外经贸工作的认识。

 

 

太平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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