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4-04-03 浏览量:327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太平区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4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4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4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太平区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太平区统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拟定全区统计工作规定制度,制定全区统计改革及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分析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提供有关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区情区力等方面的统计数据。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调查及能源、投资、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旅游、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基本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和其它有关统计信息。

(四)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指导全区统计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并检查监督其实施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六)领导和管理区普查中心,组织指导全区统计专业队伍建设,负责全区专(兼)职统计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由本部门构成。

 

第二部分 太平区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太平区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4.5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4.5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53万元。

2. 上年结转和结余1.1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72.8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4.8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0万元。

2.项目支出27.97万元,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统计业务、专项普查活动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83万元

主要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太平区统计局2014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3万元,项目支出27.97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8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3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7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41.8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4万元。

(3)专项统计业务3.20万元。

(4)专项普查活动22.33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3.03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3.03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4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减少0.2万元,下降6.6%,主要是取消了公务接待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4万元。2014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万元,比2013年增加1.04万元,增长53.07%,主要原因是专项调查活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4年太平区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太平区统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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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统计局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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