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校暑期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06-29 浏览量:841 来源:太平区教育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民办学校),各有关单位:

  2024年中小学暑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管理,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假期,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我省中小学校暑假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258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中小学暑假工作通知如下 。

  一、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自2024年7月16日起至8月29日止,普通高中学生自2024年7月26日起至8月29日止。全市中小学生2024年8月30日返校,9月2日开学。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假期自2024年7月23日起至8月23日止,8月24日上班;普通高中教师自2024年7月26日起至8月23日止,8月24日上班。中等职业学校及相关单位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幼儿园放假时间由县区结合实际自行安排。

  二、相关要求

  (一)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县区、学校要妥善做好中小学暑假工作安排,统筹课程和活动安排,合理做好期末复习、命题、考试以及综合素质评价、总结等工作。严格落实“双减”各项规定,加强“五项管理”,科学安排学生暑期学习生活,指导学生制订学习巩固计划,并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等优质课程资源,做好复习和巩固。严禁提前开学、延迟放假,以及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讲授新课。要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对违规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事学校负责同志要严肃问责。

  (二)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各县区、学校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会、班团队活动、发放安全提醒和致家长书信等形式,围绕预防溺水、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火灾、食物中毒和网络沉迷等重点内容,全面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安全防护意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公益广告、微视频、发布手机短信等形式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宣传效果,及时提醒家长担负起学生离校期间的监护责任。关爱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的暑假生活,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特殊群体学生的生活和思想状况,学校要加强与监护人的沟通,认真解决他们在假期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确保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过好暑假生活。

  (三)丰富学生暑假生活。各县区、学校要结合实际,利用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科技馆、体育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拓展学生兴趣爱好,提升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要统筹调配师资,开设多种形式的兴趣班,满足中小学生暑假生活需要。要鼓励中小学体育场馆、图书馆(阅览室)、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场所在暑假定期向学生开放。提醒家长在假期慎重选择社会机构组织的“研学”“志愿服务”等相关活动,维护合法权益。

  (四)强化家校社协同。各县区、学校要贯彻落实全国家校 社协同育人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聚焦强化学生健康体质,加强体育锻炼,强化近视综合防控,探索创新有效方式,在体教互融上加强协同联合;聚焦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强化学生关心关爱,在家校互动上加强协同联合。要引导家长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及时发现问题倾向,加强家校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心理疏导。

  (五)筹划新学期工作。各县区、学校要按要求深入开展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严肃查处各类跟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收费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同时,利用暑假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以及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平稳、安全、有序。

 

                                           阜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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