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教育局政策公开答

日期: 2024-05-15 浏览量:329 来源:太平区教育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1.什么是控辍保学?

答:“控辍保学”是指控制处于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辍学、流失,保证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2.什么是义务教育,哪些人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3.什么是适龄儿童、少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4.什么是义务教育有保障?

答:义务教育有保障是指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

5.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有哪些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未成年人参与演出、节目制作等活动,活动组织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 2002年10月)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6.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可采取哪些处罚措施?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2017年09月05日)规定,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双减”指的是什么?

答:“双减”指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8. “双减”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9.“双减”校内减负的重点是什么?

答:校内减负的重点是“三提高”:一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要健全教学管理规程,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二是提高作业管理水平,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三是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

10.2024年我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对象是如何规定的?

答:2024年,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我区户籍或在我区居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不足年龄(2018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无法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公办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我区户籍或在我区居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11.孩子虽然已经6周岁而且符合入学要求,但觉得孩子还小,想推迟一年等明年再上学可以吗?

答: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申请推迟一年入学,由学校报所在区教育局批准,方可延缓入学。已申请延缓入学儿童,入学时与所在学区内其他儿童享受同等入学资格。

12.如果对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相关政策、具体问题,比如说上哪个学校自己不太了解,应该咨询哪个部门?

答:依据《义务教育法》等规定,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是义务教育招生的责任主体。所有小学、初中(含市直及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如报名条件、学区划分、民办学校招生方式、均衡分班等,均由各区、县(市)组织实施并全程监管。因此,遇到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可向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区教育局教育科进行咨询。

13.我和孩子户籍是外地的,想在太平区上学,可以吗?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在我区工作居住的外地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拟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凡是有在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意愿的适龄随迁子女,能够100%安置到公办学校就读。适龄随迁子女进行线上报名时,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街道社区证明,租房协议,务工证明。

14.区域内新生入学需要了解哪些事项?

答:1.报名资格

小学:太平区辖区内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当天)。

初中:太平区辖区内应届小学毕业生。

2.招生范围

(1)小学。太平区户籍居民子女。由各小学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招生计划并具体实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原则上满足本学区入学需求的前提下,学校招生计划数未满,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就近入学。

(2)初中。太平区户籍居民子女。根据区教育局对区属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家庭住址调查统计后,按照学位数量,由区教育局制定招生方案,各校结合本校实际,具体实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原则上满足本学区入学需求的前提下,学校招生计划数未满,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就近入学。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系指在太平区辖区内工作,户籍为外省、市或户籍为阜新市阜蒙县和彰武县,在我区内合法居住的务工人员。

(4)“招商引资子女”符合招商引资政策开办企业、经商、从事生产劳动等,并能出具有效证照的非太平区户籍居民子女,需提供太平区招商局开具的证明材料。按照《太平区招商引资若干规定》(区委办发[2022] 2号)执行。

3.招生办法

(1)区属小学一年级根据招生批次依次安排入学。

(2)区属初中七年级招生范围由按历年沿袭学区进行统一划分,并提前公示。区属初中七年级学生名单划分后将按均衡分班结果分发给各初中,由区属各初中公布七年级招生结果。

(3)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包含: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②与售楼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有公证书);③拆迁合同附带门牌证。

4.招生政策

(1)家长所持证件必须合法有效,如发现伪造证件,将取消报名资格,产生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2)学校不能兼报,如发生兼报情况,按照第一次报名学校确定招生范围。

(3)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两套或两套以上固定房产,原则上按与户籍地一致的房产确定招生范围。

(4)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入学,根据人民法院或民政部门判定的法定监护人户口和房产在招生范围内所在地确定其入学学校。

15.2024年开始的新中考改革的主要变化是什么?

答:分值的变化!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90分笔试+30分听力口语测试),物理90分(8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化学60分(5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历史70分,道德与法治70分,地理40分,生物学40分(3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60分(30分过程性评价+30分终结性评价),总分值790分。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科目以等级方式呈现。

四门开卷考试!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等4门学科实行开卷考试。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减少单纯记忆和机械训练,强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将上述四门学科设计为开卷考试。

音乐、美术、劳动教育以等级方式纳入中考评价范围!根据我市实际,确定评价结果的使用,等级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参考依据。

加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听力口语测试分值占外语总分的比例为16%至4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确定为30分,占外语总分的25%。

理化生实验操作分值计入中考总分!为加强中小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将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分值(各10分)计入中考总分。

16.残疾儿童入学的要求是什么?

答:国家政策的要求!贯彻落实《辽宁省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发展,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健全组织保障,实现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的新方向新使命,坚定落实党和国家特殊教育战略部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保障措施的要求!“全覆盖、零拒绝”的目标。针对入学新生制定“一人一案”个性化入学方案,包括残疾新生参与阳光分班随班就读。对各类残疾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免收学费和书本费、省财政对特教学校教师和学生的生活费补助。

残疾儿童入学认定的要求!入学新生必须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身份证和户口本。残疾类型是否符合特殊学校就读、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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