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业场地补贴资金的公示

日期: 2026-08-21 浏览量:108 来源:太平区人社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根据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新市财政局、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业场地补贴工作的通知》(卓人社函发[2023]63号)要求,创业人员齐彪(身份证号:2109111988xxxx1019),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阜新市太平区宏太馅饼馆,经审核符合创业场地补贴条件,申请场地补贴12个月,每月593.83元,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向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反映。

 

姓名

身份证

银行开户行

银行卡号

补贴金额

齐彪

2109111988xxxx1019

中国工商银行高德支行

62220207xxxx3729195

7126

 

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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