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娱乐场所审批

日期: 2023-06-22 浏览量:315 来源:太平区文旅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文化娱乐场所审批

一、审批依据

【行政法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办理经营许可证。根据《条例》规定,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因此,设立网吧首先需要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二、申请条件

【受理的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三)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

(四)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五)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

(六)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审批要件:

1.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规定规格纸张打印; 2.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填写清晰、明了,与实际情况一致; 3.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4.能证明突出贡献的照片、视频(必要时)

四、审批流程

接件-受理-审核-办结

五、审批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咨询电话:0418-3879456

八、投诉电话:0418-3879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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