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 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办事指南

日期: 2022-12-07 浏览量:253 来源:太平区文旅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事项名称: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业务名称: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目录行使层级: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 年 11 月19 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令第 11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十七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企业类型:内资企业

服务套餐分类:营业执照-设立登记,营业执照-注销登记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受理条件:需要在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权限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 年 11 月19 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令第 11 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 第十七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受理机构:阜新市太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

受理机构性质: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阜新市太平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决定机构性质:法定机关

办件类型:承诺件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承诺时限:20 工作日

承诺时限说明: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不计办理时限。

是否收费:否

特别程序:需专家评审

咨询方式:0418-3879123

监督投诉渠道:0418-3879123

办理地点:太平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通办范围:全县

是否有数量限制:否

审批结果类型:批文,其他

结果名称:《关于 XXX 的批复》

申请条件:无

适用范围:适用于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其他工程,或涉及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建设项目的事项办理。

禁止性要求: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对于需要补正的材料无法达到法定标准要求或现场勘验不符合要求无法整改等情况不予许可。

申报材料:级人民政府的征求意见文件,内容包括:1、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必须进行该工程的理由说明:2、设单位申请函;3、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内容包括:1/500或1/2000 现状地形图(标出设计的文物保护单位),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还需上报建筑的总平面图、平面、立面、剖面图,工程队文物可能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报告及为保护文物安全及历史、自然环境的措施设计,市级文物行政部门制定的该文物保护单位的具体保护措施:设计世界文化遗产的,需提供申报文本和说明材料。

4、设计地下埋藏文物的,须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

办理环节:受理审查-统一勘验-审核-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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