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8-16 浏览量:115 来源:财政局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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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国家、省、市和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联络、协调驻区中直企业。
(4)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管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6)负责《(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工作,提出推进制造强区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7)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先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8)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
(9)依法行使全区电力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参与制定交通产业发展政策。
(10)统筹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前进工业领城信息安全保障,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11)拟订发展国防科技工业规划和政策、负责推动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和计量、质量等工作、按分工负责国防科技成果的保护和推广工作,负责军工电子行业管理、负责军队与地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第工单位与地方之间的服务协调工作,推动军民合作产业发展,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协调工作,负责民爆器村生产和销售行业管理及核事故应急相关工作。
(12)负责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工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14)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军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村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5)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交流,按分工承担企业帮扶工作。
(16)指导集体企业的改革及资产清查、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等工作。
(17)负贫区属国有和集体企业遗留问题处理及信访等工作。
(18)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太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太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86.0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86.0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2%。主要是利息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62.82万元,增长50.97%,主要原因:一是节能环保支出;二是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二)支出总计176.6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0.4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2.5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3万元。
2.项目支出66.1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7.47%。主要包括节能环保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53.42万元,增长43.36%,主要原因:一是节能环保支出;二是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9.44万元。
主要是锅炉、办公经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9.4万元,增长235%,主要原因:一是锅炉未验收合格款项未发放;二是办公经费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44万元,项目支出66.1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42万元,增长43.36%,主要原因:一是节能环保支出;二是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业务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44.8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04.7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661.78%。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6.6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6万元,占21.1%;卫生健康支出7.32万元,占4.14%;节能环保支出28.32万元,占16.0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9.21万元,占56.17%;住房保障支出4.51万元,占2.56%。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6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65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5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37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完成年初预算的679.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预算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7.32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5.02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公务员医疗补助2.30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完成年初预算的222.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预算调整。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9.21万元,具体包括:
(1)支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98.63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支出。
(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0.58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
完成年初预算的241.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预算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4.51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4.5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3万元,比上年减少2.13万元,降低34.03%,主要原因是人员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组织对本部门(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平均分0分。
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太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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