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2020年度决算

日期: 2021-08-25 浏览量:171 来源:财政局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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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2020年度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老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

(二)承担教学研究,指导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对我区教师继续教育。

(三)承担组织和指导中小学校内、校外活动,负责学校各类安全工作及校园建设工作。

(四)承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资助金,各类学生专项助学资金相关工作。

(五)承担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相关工作。

(六)承担开展各类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提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七)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缩微制品、数字资源等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

(八)承担研究提出全区急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疾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疾病的实施方案,负责相关疾病的预防、控制、检测、报告等工作。

(九)承担研究提出计划免疫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免疫接种、疫苗供应、使用、冷链管理和免疫效果评价,承担接种异常反应或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卫生监督及计划生育监督的综合执法工作。

(十一)承担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检验、健康教育指导等工作。

(十二)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协调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十三)承担提供以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中心的妇幼健康服务,承担全区妇幼健康工作业务管理。

(十四)承担分析人口发展动态、人口信息采集、录入、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

(十五)承担全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的指导等相关工作。

(十六)建立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并录入省流动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省级集中,保证流动人口数据库的数据质量,做到信息及时变更。

(十七)及时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做好流出人员的管理服务登记工作,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国家规定项目的免费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和计划生育手术服务。

(十八)开展针对流动人口特点的技术服务和宣传咨询活动;流动人口的经费管理。

(十九)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联系、协调和组织老年人权益保障和服务等职能。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纳入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为零。

第二部分 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396.6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96.6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6.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4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1%。主要是为本年退休人员补发拖欠工资数和个人补缴保险费。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48.97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一是工资保险类增长;二是财政补发历史拖欠工资款。

(二)支出总计1396.4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96.4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53.05 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37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50.19万元,增长33.47%,主要原因:一是工资保险类增长;二是财政补发历史拖欠工资款。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73万元。

主要是退休人员补发拖欠工资和个人补缴保险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0.26万元,增长17.69%,主要原因:个人补缴保险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6.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0.19万元,增长33.47%,主要原因:一是工资保险类增长;二是财政补发历史拖欠工资款。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6.4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81万元,占5.36%; 教育支出889.93万元占63.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86万元占18.75%,卫生健康支出63.78万元占4.57%、住房保障收入106.04万元占7.5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81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74.81万元,主要是工资保运转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86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25.51万元,主要是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死亡抚恤支出1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伤残抚恤支出2.32万元。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3.8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3.8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63.80万元,主要是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支出0万元。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106.03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06.03万元,主要是单位公积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6.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6.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没有预算项目支出,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平均分0分。我单位没有预算项目支出。

2.部门评价情况。我单位没有预算项目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2020年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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