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6-22 浏览量:293 来源:区教育局 责任编辑:区教育局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 项管理“实地督査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 37 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中小学“五项管理”(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管理)相关政策规定落实落地,现将“五项管理”落实情况举报内容及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关于手机管理。主要包括:对学生带手机入校园进行严格管控、建立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保管制度、对用手机布置或完成作业行为进行管控、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教育引导。
2.关于睡眠管理。主要包括:落实中小学上课时间规定、建立学生按时就寝制度、管控校外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加强网课平台和网络游戏管控、开展学生睡眠监测。
3.关于读物管理。主要包括:对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监督、校园推荐图书质量把关、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管控、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4.关于作业管理。主要包括:严控书面作业量、教师指导学生作业、批改学生作业。
5.关于体质管理。主要包括:开设体育与健康课 程、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及每天锻炼 1 小时制度、学 生近视眼防控、 落实体质健康测试制度
二、举报方式 如发现违反以上情形的,请予以实名举报。举报方式为: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 公众号→点击右下角“互动平台”模块→弹出菜单后 点击“举报平台”→对相关情况进行实名举报。
主办单位: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1号 邮编:123003 Email:zfb6539607@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402210922号
辽ICP备2020013907号 网站标识码:2109040001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327118 网站举报邮箱:zfb65396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