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5-15 浏览量:347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自2020年10月份以来,我局承接市住建局下放的36相职权。
一、下放工改行政职权如下:
1、工程质量检测复检结果备案。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
3、建筑起重机械告知。
4、单位自管公有住房售房款及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批。
5、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
6、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7、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查。
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9、商品房预售许可。
10、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审批
1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12、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
13、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14、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15、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16、对保障性住房选址的审核。
1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8、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验收进行监督。
19、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
20、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1、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22、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备案。
23、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确认。
24、施工招投标备案。
25、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26、商品房预售资金办理。
27、拆除、改造、报废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26、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8、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30、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31、燃气项目审批。
32、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3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
34、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35、组织或参与房屋市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36、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举报投诉的处理。
共计36项,全部进驻太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开展行政审批。
二、截止目前我部门已完成相关审批2项:
2、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2020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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